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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求是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书院实际,现就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科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奖励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2023-2024学年内评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可兼得,特殊说明除外。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6.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在2022-2023学年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含通识选修在内的所有课程)。综合考评排名可通过两学期综合考评成绩平均值计算而得。

7.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在2022-2023学年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60%(含60%),且无不及格科目(含通识选修在内的所有课程)。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2-2023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7.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三、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2020级:3人,2021级:7人,2022级6人

其中,2020级3人在化学与化工学院相关专业、数学与统计学院相关专业、物理学院相关专业中评选,材料学院相关专业、生命学院相关专业、医学技术学院相关专业按照学校划定的名额由专业学院进行评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后续通知。

(二)评定规则:

1.国家奖学金

1)求是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依据《求是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实施;

2)专业人数大于50人的专业,学业成绩A排名与综合考评S排名均位于前1%的同学直接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不足1%按1%计,不超过1人)

3)所有专业中符合基本申请条件(A与S排名均位于10%)的学生均可申请差额竞选;

4)申请差额竞选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学习成绩优秀率>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成果>校级荣誉称号”的优先级,原则上减去等额评选名额后剩余名额的1:1.2进入现场答辩;

5)现场答辩经六个专业学院派出的评委投票决定差额竞选的名额归属;

6)学年成绩计算规则:A为一整年学业成绩,S为一学年综合考评。BCDEE 对应综测方案,其加权求和值排序为“其他表现排名”,根据综测方案的精神,以B*0.4+C*0.4+D*0.2+E计算数值,两学期分别求和后再相加取平均并以均值排名

S=RankA*0.8+RankBCDE*0.2

S小者排名在前

7)等额当选和现场答辩确定的人选经院务会、书院学院联席会审核后报学校公示。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须符合基本申请条件;

2)同等条件下根据“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学习成绩优秀率>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成果>校级荣誉称号”的优先级进行排序;

3)国家励志奖学金若申报人低于或等于指标数,符合基本条件的全部当选;

4)国家励志奖学金若申报人超出指标数,则邀请 6个学院的学育导师代表进行函评投票;

5)函评确定的人选经院务会、书院学院联席会审核后报学校公示。

四、评选流程

(一)10月6日前,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按要求填写(操作参考附件1)。

注:1.转专业学生由2022-2023学年所在学院或书院评定。

2.所填内容将上传至国家奖助信息系统,供对外查询,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如个人无法更改,请务必联系辅导员。

3.所有成果均须上传证明材料,与提交成果一一对应,同时还须上传2022-2023学年成绩单(盖教学专用章)原件PDF文件。系统提交内容将作为评审的唯一材料,请确保真实有效。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请注意以下内容:

4.“获奖情况”中所填写成果的前4项务必为2022-2023学年内奖项,用于上报评审材料;其他获奖情况以及论文、专利、实践成果为本学制内的成果,用于学校宣传。如个人无法更改,请务必联系辅导员。

5.“主要事迹”要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内容全面详实准确, 字数为200-300字。

(二)10月13日前,书院组织评审公示并审核上报

(三)学校审核

1.学生资助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审批,国家审定后发布获奖公告。

五、发放流程

(一)奖学金发放

学生资助中心将根据国家公布的获奖名单安排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所有资金直接打入学生的招商银行卡。学生需确保招商银行卡号在财务部备案。

(二)奖学金证书发放

国家奖学金证书是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生资助中心收到国家颁发的证书后,将第一时间通过“i北理”APP通知学生领取,学生可前往所在校区的事务大厅资助窗口领取。国家励志奖学金无证书。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81381424


求是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