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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求是书院关于开展北京理工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北京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报经市学联批准,拟定于2025年12月中旬召开北京理工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

本次学代会是对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成效的阶段性总结,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为使本次代表大会顺利、有序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时代主题,勇于自我革命,服务同学成长;团结带领广大北理工学子传承北理工精神,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学校全面开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征程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5年12月中旬。

(二)地点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

三、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并审议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第三十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2.选举产生北京理工大学第三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大会代表选举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北京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并兼顾代表性、广泛性、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产生代表。

本次学代会求是书院共有15位代表名额。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代表候选人应是本校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4.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迫切愿望;能本着对学生会事业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5.休学及受到行政、纪律处分者不享有大会被选举权,故不具备学生代表资格。

(二)代表选举程序

1.学生代表候选人由基层(班级、团支部等)推荐产生。推荐方式可以是班委会提名、个人自荐或同学联名推荐。

每个班级自愿推荐,推荐人数无要求。

2.代表选举工作在全体求是书院学生范围内开展,各班产生的代表后续由书院差额选举产生并提交筹委会确认。

五、材料提交

班级推荐的代表须填写“附件.《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班级为单位,将word电子版于【11月17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bitqiushisu@163.com邮箱中,个人材料命名为【(姓名)xxx-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班级邮件命名为【求是2xxx班-学生代表推荐】


联系人:孙一洋

联系电话:010-81381424

北京理工大学求是书院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