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理工大学求是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于2026年6月召开北京理工大学求是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选举北京理工大学求是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求是书院学代会”)代表的有关工作及选举办法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时代主题,勇于自我革命,服务同学成长,团结带领广大北理工学子传承北理工精神,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学校全面开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征程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6年6月18日
(二)地点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综合教学楼报告厅
三、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并审议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求是书院第八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2.选举产生北京理工大学求是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大会代表选举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北京理工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并兼顾代表性、广泛性、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产生代表。
共有41位代表名额。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代表候选人应是求是书院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4.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迫切愿望;能本着对学生会事业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5.休学及受到行政、纪律处分者不享有大会被选举权,故不具备学生代表资格。
(二)代表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包括:
(1) 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被提名为学生会常任委员会常任代表候选人;
(3) 在学生代表大会上投票选举学生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团;
(4)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5)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2.代表的义务包括: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 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代表选举程序
1.学生代表候选人由基层(班级、团支部等)推荐产生。推荐方式可以是班委会提名、个人自荐或同学联名推荐。
每个班级自愿推荐,推荐人数无要求。
2.代表选举工作在全体求是书院学生范围内开展,各班产生的代表后续由书院差额选举产生并提交筹委会确认。
五、材料提交
班级推荐的代表须填写“附件.《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班级为单位,将word电子版汇总在文件夹中,于【6月11日晚22:00前】发送至bitqiushisu@163.com邮箱中,登记表以“学生代表+学号+姓名”命名(如“学生代表-1120250001-张三”),文件夹以“行政班号+学代会材料”命名(如“求是书院2501-学代会材料”)。
联系人:孙一洋
联系电话:010-81381424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求是书院委员会
北京理工大学求是书院学生会
202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