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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求是书院关于开展2026年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奖学金管理规定》(北理工发〔2017〕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开展2026年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含新生、交换生、留学生)。

二、评选项目、名额分配和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额分配均经过设奖单位确认;奖学金评选遵从属地管理原则,异地院、珠海校区学生均按照行政管理归属进行奖学金名额分配和评选。求是书院名额中涉及大四的限良乡校区。

序号

项目

书院名额

奖励金额

(每人每年)

专业要求

备注

1

迪文奖学金

6人

10000元

各个专业

差额推荐至学校

3

金发科技奖学金

三年级本科生化学与化工2人、材料4人

本科生5000元

材料、化学与化工相关专业

差额推荐至学校

4

小米奖学金

1人

优秀奖5000元

特等奖20000元

材料、数学、物理的相关专业

等额推荐,提交设奖单位,组织答辩评选,确定特等奖名单

6

比亚迪奖学金

2人(至少有1人为关联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

本科生10000元

各个专业

等额推荐

8

燕宝奖学金

5人

10000元

各个专业

等额推荐

三、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 具有北京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二年级以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及所学专业;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 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 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

(二)申请各项奖学金需满足的特定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细则,详见附件2。

四、评审流程

(一)第一批次奖学金(序号第1-5项奖学金)

1. 10月18日24:00前,学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相应的奖学金项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所有证明材料合并一个PDF后上传附件(操作方法见附件3)。同时将以下材料按要求发送至邮箱1161966324@qq.com,邮件题目和文件均命名为“2026年XX奖学金-XX学院-培养层次-姓名-学号”,用于书院内部评审。

(1)按要求填写奖学金候选人基本信息表(附件5)。

(2)所有证明材料需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2026年XX奖学金-XX学院-培养层次-姓名-学号”命名,并附目录,成绩单加盖教学专用章,放在证明材料首页。请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所有成果均为在校期间取得。

注:所有成果仅限2025-2026学年内(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2. 培养单位评审和报送

10月28日12:00前审核完成并报送相关材料。

(1)专家评审: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及附件2中各项奖学金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奖学金申请要求。各培养单位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本单位各类奖学金候选人并进行院级公示;

(2)线上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审核通过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二)第二批次奖学金(序号第6-8项奖学金)

1. 11月15日24:00前,学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相应的奖学金项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所有证明材料合并一个PDF后上传附件(操作方法见附件3)。同时将以下材料按要求发送至邮箱1161966324@qq.com,邮件题目和文件均命名为“2026年XX奖学金-XX学院-培养层次-姓名-学号”,用于书院内部评审。

(1)按要求填写奖学金候选人基本信息表(附件5)。

(2)所有证明材料需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2026年XX奖学金-XX学院-培养层次-姓名-学号”命名,并附目录,成绩单加盖教学专用章,放在证明材料首页。请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所有成果均为在校期间取得。

注:所有成果仅限2025-2026学年内(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2. 培养单位评审和报送

12月1日12:00前审核完成并报送相关材料。

(1)专家评审: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及附件2中各项奖学金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奖学金申请要求。各培养单位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本单位各类奖学金候选人并进行院级公示;

(2)线上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审核通过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三)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奖学金类型组织相关评审,获奖结果将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栏目对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相关部门和设奖单位。

五、各类奖学金兼得关系

1. 同一年内,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按照燕宝基金会的相关要求,燕宝奖学金可以与国奖兼得,不与其他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兼得;

2. 政府部门类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等)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

3. 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申请一次。可以在同一年度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4.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5.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已获2026年北方工业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湖南徐特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参评此次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6. 院级奖学金由各设奖单位自行规定。

7.如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捐资方有捐赠变化,尊重捐资方决定。学校将在后续的奖学金给予考虑。

8. 本批次奖学金,按照差额评审和报送时间的要求分为两个批次报送,1-3项经校级评审未获奖的同学,可继续参评6-8项奖学金。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10-8138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