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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求是书院关于开展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现开展相关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科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全校差额竞选)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10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台湾学生奖学金:3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3.奖励标准: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4000元。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11月24日前,学生线上申请

1.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或“台湾学生奖学金”项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佐证材料”中提交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及证明材料原件PDF文件(操作方法见附件3)。

注:所有成果(含“曾获奖励情况”“申请理由”“推荐理由”中提到的成果)证明材料一一对应,同时还须提交本学制内成绩单(教学专用章)。2023级新生请提供联考成绩单。系统提交内容将作为评审的唯一材料,请确保真实有效。

2.于11月27日前将手写签名的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纸质版文件一式两份交到至善园A209。请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二)书院审核

(三)学校审核

1.学生资助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申请材料,并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及综合数据平台“奖学金公示”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经上级单位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资金发放

奖学金将发放至学生在计划财务部备案的招商银行卡中,请确保卡号准确无误并处于激活状态。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81381424

求是书院

2023年1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