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为继续落实辅导员岗位配备要求,推进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北京理工大学辅导员管理规定》(北理工党委发〔2019〕2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2024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职要求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敬业爱生,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做好学生思想引领和学生成长服务工作。
3.具有端正的行为品德、优异的学习成绩、扎实的专业基础、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4.我校在职教职工、研究生、四年级本科生可聘任为兼职辅导员。
二、岗位设置
1.岗位名额
兼职辅导员:3人。
2.岗位酬金
按照《北京理工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北理工办发〔2019〕10号)文件规定,兼职辅导员岗位补贴在学校辅导员建设专项经费预算中列支,补贴基准为每岗每月2000元,每学期发放5个月。用人单位可根据兼职辅导员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在基准的50%-150%范围内、在本单位兼职辅导员岗位补贴总额度内确定每人具体补贴金额。兼职辅导员按月发放岗位补贴的80%。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的发放其余20%部分;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按照不超过合格标准的300%发放补贴。
三、选聘和考核
根据兼职辅导员岗位测算数,由求是书院成立评定组开展兼职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工作,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聘任人选。评定组应由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原则上优先保证具有博士学历的兼职辅导员聘用到位,对于本科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原则上需有意向参与“卓越领航”计划。学生工作部进行公示后,组织签订《辅导员工作目标计划书》,并开展岗前培训。
兼职辅导员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原则上为一学年。确有需要中途调整或退出的,须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提交情况说明后,由学校进行审批。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者,原则上不得再次聘用。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专职辅导员在离岗后攻读研究生期间必须担任兼职辅导员。
求是书院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做好兼职辅导员管理和考核工作。对于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兼职辅导员,可予以解聘。
四、选聘工作时间安排
9月11日-9月18日,发布招聘通知,进行宣传、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拟定兼职辅导员人选。
9月19日-9月21日,学生工作部对结果进行审查并公示。
9月中下旬,签订《辅导员工作目标计划书》,开展岗前培训。
五、 选聘程序
1. 请按照要求填好《北京理工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附件3)后,将电子版本于9月13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bitqiushi@163.com,主题为:“姓名-学院-专业-求是书院兼职辅导员申请表”。根据申报情况综合考察,择优确定聘任人选,予以公示。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010-81381424
附件:
1.北京理工大学辅导员管理规定
2.北京理工大学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3.北京理工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
求是书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