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2023 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各入驻社团:
为进一步强化青年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传递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的主旋律正能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 个维护”,传承“延安根、军工魂”红色基因,弘扬北京理工大学精神,校团委决定启动 2022-2023 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 参评个人须为北京理工大学团员,2022 级本科生、研究生(硕 博连读生除外)不参评。
2. 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 分的个人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 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和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有不 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 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及名额分配
1.等额评选项目
优秀团员(30人):
(1)符合参选基本条件,不可与“优秀团干部”兼得;
(2)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总体成绩优良率达70%以上,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4)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团的各项活动,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已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
优秀团干部(15人):
(1)符合参选基本条件,不可与“优秀团员”兼得;
(2)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学风优良,品学兼优,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总体成绩优良率达60%以上;
(4)担任团干部职务不少于一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能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等方面取得工作实绩;
(5)作风扎实,品德高尚,具有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的精神,在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6)积极组织、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7)已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
优秀团支部(9人):
(1)符合参选基本条件;
(2)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认真完成上级交与的各项工作;
(3)学风优良,考风端正,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少于10人次;
(4)支部制度建设完善,按要求完成团务统计、团费收缴、团员发展等基础性团务工作,认真履行团组织推优入党职责,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团日活动和文体活动,支部成员积极参与。
(5)已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
2.差额评选项目
主题教育活动特色项目(推1):
(1)由基层团委或专职团干部建立指导的特色项目,切实发挥了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基层团支部特色活动若有推广意义也可申报。
(2)深入推进“担复兴大任,做时代新人”主题教育活动,注重优势发挥和资源整合,有突出亮点和特色,能够在全校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
(3)建立了完善长效机制的优先。
优秀社团:
(1)社团章程等规章制度健全,模范执行《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运行规范,管理科学;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校团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以来无责任事故,无违反学校活动审批管理相关办法的记录,办公室等活动场地整洁卫生,无安全隐患;
(3)围绕学校育人目标,积极主动开展活动,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繁荣校园文化做出积极贡献;
(4)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作用,2022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的优先。
“雷锋”团队:
(1)符合参选基本条件;
(2)具有健全的组织领导机制,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
(3)立足校园或面向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4)长期坚持、形成品牌的团队优先。
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1)符合参选基本条件;
(2)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
(3)长期坚持参与或参与组织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长达50小时以上,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志愿服务组织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4)获得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表彰的优先。
优秀新媒体栏目:
(1)持续运营一学期以上的微博、微信平台;
(2)有较完整的组织架构、固定的运营团队、明确的工作分工、稳定的信息推送;
(3)有明确的发展定位和运营特色,有一定粉丝量、阅读量和活跃度;
(4)在网络舆论引导、思想政治教育、品牌形象宣传、先进文化传播、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
三、工作安排
1.3月13日—3月31日各基层团委启动本次评优宣传动员和院级评选、申报工作,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2. 4月1日—4月15日 校团委组织材料审核,完成所有集体和个人项目的评选,并进行为期 3 天的公示。
3. 4 月下旬 校团委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3月23日前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
(二)提交材料:
(1)等额评选、差额评选项目:各类奖项申报表
(2)《评优项目汇总表》(附件 3) 各类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一级文件夹命名 方式为:【求是XXXX支部】2023 年五四评优;二级文件夹命名方式为: 数字+项目(示例:一、优秀团员) 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项目
(三)提交方式:发送至邮箱799755760@qq.com(邮件标题:【求是XXXX支部】2023 年五四评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评优工作,要组织支部委员会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性。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基层团委须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评选,召开全委会确定拟报送名单,征求所在基层党委意见后报送校团委。
(三)结合组织生活进行推优。各基层团委要积极营造氛围,指导各团支部应结合组织生活进行推优,校级学生组织应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对个人奖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