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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求是书院关于评选2025届夏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毕业班级: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根据《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理工发〔2023〕12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本科生)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本科生)

二、评选范围

2025届预毕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三、评选名额

1.校级、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比例分别为应届毕业人数的15%、5%,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即市级优秀毕业生同时也是校级优秀毕业生,占本单位的校级毕业生名额。

2.求是书院(良乡校区)名额校级优秀毕业生29人,市级10人。中关村校区由相关专业学院分配。

四、评选条件

(一)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文明校园行为,无任何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具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1.符合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且在校期间获校级(含)以上荣誉。

2.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评选程序

1.书院将在征求班主任、主要任课教师及广大同学的意见基础上,评审择优确定参评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2.学生工作部在初步审核之后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向全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务会议审核通过,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3.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其所在培养单位应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所在培养单位名额扣除、不递补。

六、具体要求

1.在线申请:4月14日前,参评学生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综合数据平台”(stu.bit.edu.cn)-“荣誉称号”进行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在线申请“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后打印《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同时在线申请“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和“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后打印《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两个申请表,内容参照附件2、3填表提示进行填写。

2.审核公示:4月30日前,书院完成审核公示。

3.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仔细核对内容,需打印在一页A4纸上,不得修改登记表表格格式。时间另行通知。

4.市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仔细核对内容,每人限两页,A4纸双面打印,不得超页,不得修改审批表表格格式。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