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书院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报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上级单位《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我校增加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安排和进展,现就2024年国家奖学金补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一)第一次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人选不再更改;
(二)求是书院新增国家奖学金15人 ;
(三)第一次评审中进入答辩环节的2022级王好、2023级秦飞龙按照顺延推荐的要求直接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
(四)剩余名额13人需通过答辩会产生。剩余名额分配:2021级4人(限良乡校区),2022级4人,2023级5人。
二、奖励对象和标准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科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三、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优良率85%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专业排名10%以内(含),综合考评专业排名10%以内(含);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30%(含30%)的学生,如果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四、评选规则
(1)求是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一贯遵循“等额评选+差额竞选”相结合的原则;
(2)专业人数大于50人的专业,学业成绩A排名与综合考评S排名均位于前 1%的同学直接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不足 1%按 1% 计,不超过 1 人)
(3)所有专业中符合基本申请条件(A 与 S 排名均位于 10%)的学生均可申请差额竞选;
(4)申请差额竞选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学习成绩优秀率>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成果>校级荣誉称号”的优先级, 原则上减去等额评选名额后剩余名额的 1:1.2 进入现场答辩;
(5)现场答辩经六个专业学院派出的评委投票决定差额竞选的名额归属;
(6)学年成绩计算规则:A 为一整年学业成绩,S 为一学年综合考评。BCDE 对应综测方案,其加权求和值排序为“其他表现排名”,根据综测方案的精神,以 B*0.4+C*0.4+D*0.2+E 计算数值,两学期分别求和后再相加取平均并以均值排名 S="RankA*0.8+RankBCDE*0.2 S" 小者排名在前;
(7)等额当选和现场答辩确定的人选经院务会、书院学院联席会审核后报学校公示。
五、申请及评审流程
(一)10月30日17:00前,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按要求填写(操作参考附件1)。第一次评审中提交系统申请的学生无需重新提交。
注:1.转专业学生由2023-2024学年所在学院或书院评定。如在求是书院参评,请务必在申请时间内及时联系求是书院辅导员。
2.所填内容将上传至国家奖助信息系统,供对外查询,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3.所有成果均须上传证明材料,与提交成果一一对应,同时还须上传2023-2024学年成绩单(盖教学专用章)原件PDF文件。系统提交内容将作为评审的唯一材料,请确保真实有效。
4.“获奖情况”中所填写成果的前4项务必为2023-2024学年内奖项,用于上报评审材料;其他获奖情况以及论文、专利、实践成果为本学制内的成果,用于学校宣传。
5.“主要事迹”要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内容全面详实准确, 字数为200-300字。
6.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个人生活照1张和1000字以上个人风采自述文章(word版本),文章须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充分展示个人优秀事迹。
(二)11月1日 现场答辩与院系评审
时间:18:00-20:00
地点:理教楼109
(四)11月2日-5日 结果公示
(三)11月6日 材料报送
(四)学校审核
1.学生资助业务室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审批,国家审定后发布获奖公告。
六、发放流程
(一)奖学金发放
学生资助业务室将根据国家公布的获奖名单安排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所有资金直接打入学生的招商银行卡。学生需确保招商银行卡号在计划财务部备案。
(二)奖学金证书发放
国家奖学金证书是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生资助业务室收到国家颁发的证书后,将第一时间通过“i北理”APP通知学生领取,学生可前往所在校区的事务大厅资助窗口领取。
七、其他事宜
1.由于补报国家奖学金产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缺额,按照第一次评审的结果顺延递补。
2.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应积极参与“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国奖资助宣传小组”的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联系人:王硕 010-81381424
附件:
求是书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