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书院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23〕10号)和《北京理工大学奖学金管理规定》(北理工发〔2017〕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求是书院国家奖学金15人,国家励志奖学金87人
根据《求是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名额分配如下:
国家奖学金:2021级4人(限良乡校区),2022级5人,2023级6人。(中关村校区由专业学院进行评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若学生申报数超过指标数,按照各年级人数比例进行划分。
二、奖励对象和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科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奖励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2023-2024学年内评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兼得国家助学金。2024年4月评选的北方工业奖学金为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已获得此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与此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本年度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的评选。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优良率85%以上、无不及各科目,学习成绩专业排名10%以内(含),综合考评专业排名10%以内(含);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30%(含30%)的学生,如果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具体要求见附件2;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各科目,学习成绩专业排名60%以内(含),综合考评专业排名60%以内(含);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3-2024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四、评选规则
(一)国家奖学金
(1)求是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一贯遵循“等额评选+差额竞选”相结合的原则;
(2)专业人数大于50人的专业,学业成绩A排名与综合考评S排名均位于前 1%的同学直接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不足 1%按 1% 计,不超过 1 人)
(3)所有专业中符合基本申请条件(A 与 S 排名均位于 10%)的学生均可申请差额竞选;
(4)申请差额竞选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学习成绩优秀率>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成果>校级荣誉称号”的优先级, 原则上减去等额评选名额后剩余名额的 1:1.2 进入现场答辩;
(5)现场答辩经六个专业学院派出的评委投票决定差额竞选的名额归属;
(6)学年成绩计算规则:A 为一整年学业成绩,S 为一学年综合考评。BCDE 对应综测方案,其加权求和值排序为“其他表现排名”,根 据综测方案的精神,以 B*0.4+C*0.4+D*0.2+E 计算数值,两学期分别求和后再相加取平均并以均值排名 S="RankA*0.8+RankBCDE*0.2 S" 小者排名在前
(7)等额当选和现场答辩确定的人选经院务会、书院学院联席会审核后报学校公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须符合基本申请条件;
(2)同等条件下根据“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学习成绩优秀率>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成果>校级荣誉称号”的优先级进行排序;
(3)国家励志奖学金若申报人低于或等于指标数,符合基本条件的全部当选;
(4)国家励志奖学金若申报人超出指标数,则邀请6个学院的学育导师代表进行函评投票;
(5)函评确定的人选经院务会、书院学院联席会审核后报学校公示。
五、申请及评审流程
(一)9月17日20:00前,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按要求填写(操作参考附件3)。
注:1.转专业学生由2023-2024学年所在学院或书院评定。
2.所填内容将上传至国家奖助信息系统,供对外查询,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3.所有成果均须上传证明材料,与提交成果一一对应,同时还须上传2023-2024学年成绩单(盖教学专用章)原件PDF文件。系统提交内容将作为评审的唯一材料,请确保真实有效。
4.“获奖情况”中所填写成果的前4项务必为2023-2024学年内奖项,用于上报评审材料;其他获奖情况以及论文、专利、实践成果为本学制内的成果,用于学校宣传。
5.“主要事迹”要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内容全面详实准确, 字数为200-300字。
6.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个人生活照1张和1000字以上个人风采自述文章(word版本),文章须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充分展示个人优秀事迹。
(二)9月20日-22日 现场答辩与院系评审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9月29日 材料报送
(四)学校审核
1.学生资助业务室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审批,国家审定后发布获奖公告。
六、发放流程
(一)奖学金发放
学生资助业务室将根据国家公布的获奖名单安排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所有资金直接打入学生的招商银行卡。学生需确保招商银行卡号在计划财务部备案。
(二)奖学金证书发放
国家奖学金证书是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生资助业务室收到国家颁发的证书后,将第一时间通过“i北理”APP通知学生领取,学生可前往所在校区的事务大厅资助窗口领取。国家励志奖学金无证书。
七、其他事宜
1.奖学金兼得要求
①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②政府部门类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等)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
③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获得一次,可以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⑤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⑥院级奖学金由各设奖学院(部门)自行规定。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学校及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适当向军工特色专业倾斜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应积极参与“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国奖资助宣传小组”的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享受经济资助的同时,需饮水思源,诚信感恩,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默认自动加入学生服务大队。
联系人:王硕 010-81381424
附件: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求是书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