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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求是书院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第一批)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奖学金管理规定》(北理工发〔2017〕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开展2024年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第一批)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含新生、交换生等)。

二、评选项目、名额分配和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额分配均经过设奖单位确定;奖学金评选遵从属地管理原则,求是书院名额中涉及大四的限良乡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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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北京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二年级以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及所学专业;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

(二)申请各项奖学金需满足的特定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细则,详见附件2。

四、评审流程

(一)9月17日20:00前,学生向所在学院、书院提出申请

1. 线上申请

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相应的奖学金项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PDF扫描文件。(操作方法见附件3)

注:所有成果仅限2023-2024学年内,证明材料一一对应,同时还须提交2023-2024学年成绩单(教学专用章)。系统提交内容将作为评审的唯一材料,请确保真实有效。其中宝钢奖学金、迪文奖学金、航空工业中航技奖学金、小米奖学金、法士特奖学金、SMC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学校通用模版;金发科技奖学金、国睿奖学金、三星奖学金请下载对应的申请表,其他需提交的特殊材料参考附件2。相关申请材料请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s://student.bit.edu.cn/xszz/index.htm)。

(二)学院、书院评审并上报

根据设奖单位的相关要求,宝钢奖学金候选人须在9月24日12:00前上报,其他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推荐人选在10月10日12:00前上报。

1.专家评审:各学院、书院按照通知及附件2中各项奖学金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奖学金申请要求。各学院、书院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本单位各类奖学金候选人;

2.线上审核通过,提交到学校审核,将评审会议纪要(签字盖公章)和候选人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签字盖公章)发送至王谛学工平台邮箱。

(三)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奖学金类型组织相关评审,学生服务中心将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栏目对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相关部门和设奖单位。

五、各类奖学金兼得关系

1. 本学年内,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2. 政府部门类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等)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

3. 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申请一次。可以在同一年度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4.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5.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已获2024年3月评选的北方工业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参评本年度其它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6. 院级奖学金由各设奖书院、学院(部门)自行规定。

联系人:王硕  010-81381424


求是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