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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求是书院关于评选2023届夏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2019级良乡校区班级、团支部: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现将2023届夏季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本科生);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本科生)。

二、评选范围

2023届夏季预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评选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时,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范围内,地区定向生,以及国防、医药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等定向生可参评。

三、评选名额

1.校级、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比例分别为毕业人数的15%、5%,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即市级优秀毕业生同时也是校级优秀毕业生,占本学院分配的校级毕业生名额。

2.求是书院(良乡校区)2019级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39人,含北京市优秀毕业生13人

3.中关村校区材料、生命相关专业学生由专业学院评定。

四、评选条件

(一)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任何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具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1.符合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且在校期间荣获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及以上。

2.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评比程序

1.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综合数据平台”(stu.bit.edu.cn)-“荣誉称号”进行申请,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在线申请“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同时在线申请“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2.书院组织评选,并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书院具有评选结果解释权。

3.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所在培养单位名额扣除、不递补。

六、说明

请申请人于5月26日16:00前在系统提交申请,过时不候。

联系人:纪冰雪 81381425